木之宝-F型木材阻燃剂用于木地板、木制品家具半成品
木之宝-F型木材阻燃剂具有防火和防腐以及尺寸稳定于一体的多功能型木材防护剂。对木材具有很强的阻燃防腐,尺寸稳定,防虫蛀之功效,该产品没有砷、铬、铜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处理成本低,配制好的水溶液可循环使用,符合欧盟RoHS指令限制使用下的PBB和PBDE检测要求,经处理后的木材不改变原有的颜色。其活性物通过和木材中单宁以及酚类化合物的结合反应转化为难燃的氮铵类化合物。进而可长期改变木材的燃烧性能.
一、技术参数:
1、外 观:透明液体
2、稳定性:稳定系数强
3、溶解性:易溶于水
4、离子性:非离子
5、渗透性:<三十秒(杨木单板前处理)
6、活性含量:百分之八十
7、粘度(25℃):12~15 mpa.s
二、适用范围:
木之宝-F型木材阻燃剂主要适用于木屋,木质别墅, 木制度假村, 木制园林景观,木结构建筑,草类屋顶,木制展厅,酒店木质品装修,各种板材(胶合板)细木工半成品,成品,木地板、木制品家具半成品,成品,木制工艺品,木线条,木壁板等阻燃防护处理.
三、产品特点:
木之宝-F型木材阻燃剂具有防护,渗透,抗流失性能好、注入木材固化后生成非溶性氮铵类化合物,不易挥发、不易受雨水或土壤水份影响而流失、不影响油漆施工、不降低木材强度、木材尺寸稳定性能和防腐等特点.
四、使用方法:
操作之前先清理干净木材表面的附着物,然后选择和水按比例稀释混合后.配置成水溶液,进行真空加压法、浸泡法及涂刷喷洒法处理
1、真空加压法处理:建议使用浓度为百分之十-百分之十五,用真空加压法处理以药剂完全渗透计算,一般载药量二十~三十kg/m3即可建筑材料及木制品燃烧性能(GB8624—2006)之规定B2,B1等级
2、浸泡法处理:建议使用浓度为百分之十五-百分之二十以水面木材为标准浸泡时间十五-半小时
3、涂刷喷洒处理:建议使用浓度为百分之二十-百分之二十五以木材表面充分吸收即(完全润湿为标准)涂刷喷洒面积二十-二十五平方/KG,建议和涂刷喷洒以2次为,两次涂刷喷洒间隔时间为2-4小时
五、注意事项:
1、操作时清理干净木材表面的灰尘和脏物,以免影响药液的渗透性和重复利用性
2、作业时不慎接触到皮肤,应及时用清水冲洗干净
3、经处理的木材不宜作食品包装箱用
4、操作和存放时应远离儿童.用过的药剂和废料不要随便丢弃.